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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雅虎拍賣的不滿~~有同感者請進!

小弟最近發覺yahoo奇摩越來越囂張了∼
仗著他全國最大的優勢,一直增加一些規定∼
最近的新制「不當標題搜尋」就是一個非常囂張的專制!
小弟拍賣中的物品被強制取消拍賣,而且當時還有得標者中,尚未結標,就被強制緊消拍賣!

雅虎連個警示信也沒有寄,就直接砍拍賣頁!
我跟本來不及跟得標者講!也沒辦法修改標題!
當初也是花了3元的刊登費,就白白被取消了!
而我刊登拍賣時,跟本新制還沒上架!
等於把之前刊的人套用新的制度!
3元白白被砍掉!這樣跟詐騙集團有什麼兩樣!

我覺得雅虎他們因為仗著他全國最大的優勢∼
越來越沒有服務態度了∼真是令人超生氣!
小弟打算跳槽Pchome拍賣或Ebay了∼
免費又不用在雅虎受氣!!
有同感的請回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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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寫給雅虎的反映意見信:

取消別人拍賣之前請先郵件通知好嗎!!!一點給別人修改的機會都沒有!!也來不及通知得標中的買家!!!什麼爛系統!!!

別以為只有你們奇摩拍賣是全國最大的就這樣!非常不人性化!!!
你們這樣做不是吃掉消費者的3塊刊登費嗎?
你以為小老百姓賺錢這麼容易呀?

新制實施人也不舉行投票問消費者的意思~
就獨斷的實行這麼專制的手法!這跟希特勒有什麼不同!!
現在服務業重視的就是服務∼

你們這樣全國唯一收取消費者的刊登費,又讓消費者不滿意。
這樣我們賣家隨時都會跳槽到Ebay或是Pchome的!
  • 既然刊登商品被歸屬於有問題
    為何不在賣家刊登的時後就不接受刊登
    而要先收的刊登費再來刪賣場ㄋ
    --------------------------------------------------
    說的好
    擺明就是要白白賺賣家的刊登費的!
  • to  abcc


    我是覺得不能用多標題這點是雅虎的新規定
    就如同論壇裡的版規一樣,到哪都是有規定
    並不一定是依法才能夠制定哪些規範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啦∼
    我也做了四年的賣家了..
    我自己本身是從來沒用過多標題方式,每個人的想法和作法不同吧∼
  • 我只是覺得雅虎的系統真的很爛.


    一天到晚出問題.
    信又收不到..唉∼
  • 看了這麼多大大的支持後,
    小弟不滿的心總算平靜了一些了…^__^
    小弟有把整件事還有FG的連結傳給蘋果日報…
    但他們沒有回應…>__<

    總之,真的不能讓雅虎做太大…越來越多的規定…

    小弟想跳槽去Pchome拍賣試刊,看好不好用…
    他們的圖片蠻大的…

    http://bid.pchome.com.tw/
  • 哇塞!!

    他們來真的唷!很多人都會故意取名字像是
    AF小屋
    COACH之家
    etc.....

    等等啦
    事實上
    裡面的東西都不是AF或是COACH

    YAHOO的想法沒錯
    但是
    需要緩衝期給賣家改吧
  • 移到其他賣場吧!發封mail告知以前買過的顧客你要移
    賣場.好的賣家一定會有固定的買家來光顧.這樣就不
    怕新賣場沒人氣..可以的話就跟幾個同是賣家的好友
    一起移..不然真的奇摩越來越貴了
  • 我覺得「不當標題搜尋」的確有必要,
    不然會造成我們買家搜尋的困擾。
    但是我贊成開板者說的,YAHOO都不給刊登的賣家
    一個緩衝的時間就直接停掉賣場,非常的不合理。
    應該藉由多種管道申訴,給他們輿論的壓力。
  • 詐騙賣爛貨的一堆....也不管管賣家的素質..
  • 推推推~~~~~~~
    一定要把這件事上報或上新聞他們才會改~~
  • 我贊成開板者說的,YAHOO都不給刊登的賣家
    一個緩衝的時間就直接停掉賣場,非常的不合理~~~我贊成  推~~~
  • 恩,看完大家的想法,
    我想問一下開版的版主,
    不知道你當時所使用的標題為何?
    可以提供出來給大家評斷嗎?

    此外,我在YAHOO拍賣網頁右手邊,
    確實有看到他們名列出來違規刊登行為,
    其實也說明了他們的用意,
    PO出來給大家看看:

      違規刊登行為:在商品名稱中使用與商品本身無關的品牌或關鍵字,誤導網友搜尋結果     

    本規則的目的是為了讓買家可以正確、快速地搜尋到想要找的品牌商品,避免賣家濫用品牌名稱或熱門關鍵字,而藉此增加其商品被搜尋之機會,干擾搜尋結果,因此,除了刊登商品本身之品牌名稱外,如果在刊登內容中額外提及其他品牌名稱,或不當引用關鍵字,將可能被認定違反本項規定,例如: 
    在商品名稱中引用其他品牌名稱,即使是在標題中註明「XXX品牌之副牌、姐妹牌」亦屬違規。
    例如「喜歡Mango、agnes  b.、Sisley的人可以參考看看」、「最新款式Prada包包(非LV、Gucci、Coach)」、「類似anna  sui、溫慶珠風格」、「Fendi、Gucci也有類似款」、「跟Polo感覺很像」、LV手提包(GUCCI)、「是BCBG的副牌」、「Prada新包我賣場也有LV精品」。 
    在商品名稱中引用以品牌來取名的賣場名稱,但是該商品卻與賣場名稱無關,例如:[LV小館]  今年流行的GUCCI  包包。 
    在商品名稱中除了本身商品型號又提及其他型號,例如:「NOKIA-8910-芬蘭機-不是-8910i-8855-8850」。 
    商品名稱描述與事實不符。例如:起標價不是一元卻標註「一元起標」  。 
    請您注意,濫用關鍵字易引起買家反感與買賣糾紛,且在刊登商品時系統設定有「不當商品標題警示機制」,如果您的標題可能會誤導買家搜尋,您將無法刊登該項商品。如果您需要標示副牌、姐妹牌名稱,請在「商品描述」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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