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cat_yang
你送件後約等3-4個月,移民局會寄recepit給你,拿到那張recepit你可以先申請working permit,然後你就可以合法在美國工作,還是要建議你越早送件越好,因為現在移民局積件太多,有很多人送件後幾乎要等超過半年才拿的到那張recepit,working permit只有一年期限,所以隔年若是你還沒等到第一次拿臨時綠卡的面談那隔年你就得再申請一次,但如果你不需在美工作那就沒關係~~現在移民局政策更改了,現在要等先拿到臨時綠卡才可以辦正式工卡,在美結婚一共要面談兩次,第一次是拿臨時綠卡的面談,這次大家幾乎都會過,因為即使你是假結婚移民局也沒證據證據證明而不發臨時綠卡給你,但是臨時綠卡之後的,由於你已在美國生活至少一年九月月,如果你沒工作,沒確實的夫妻共同財產或保險,就有可能被刁難,這時需要時你就得請律師了.
記得我第一次面談是移民局的官員很不客氣,他們是打從你一開始就認為來美結婚都是為了綠卡,因為我夫家環境還不錯,面談時那個官員還問我是為錢還是為綠卡嫁我老公,當時還讓我很不愉快!!我先生有個朋友是從西班牙嫁到美國,面談時他們還問她當初付了多少錢嫁給現在的先生,讓她氣的當場哭了出來耶,如果英語能力不行,移民局有提供翻譯,不過要付費就是了,最後還是要提醒你先送件最要緊,而且表格要詳細填,我有朋友當初就是填錯表格結果等了快10個月才拿到那張recepit,害她要回台灣都無法出境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