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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佩岑的媽媽真的很可憐 媒體很可惡

他女兒的新聞 為什麼還要把媽媽扯進來 挖挖挖 這些媒體真的只會不斷的挖人隱私ㄇ 公眾人物真的很可憐 就算是地下情人 也不是外界能說什麼的吧 完全不尊重他人 可惡台灣的媒體
  • 讚同
    第2次當第3者是無恥
  • 我想已侯現在的薪水
    應該開得起賓士
    住仁愛路吧
  • BENZ500 約台幣500左右(中古不算)
    仁愛路四段豪宅少說也要1500萬以上吧!
    侯的薪水據壹週刊估計約150萬/年
  • 第三者就是不對...

    是誰都一樣
    原配和原配的小孩何其無辜
    要背負這麼大的羞辱和丈夫不愛爸爸不疼的下場
  • 可是她們一直都住在橋福大樓喔
    而且都過著高檔生活
    所以不管是當別人的第三者或是小老婆
    金錢來源上本來就有點可疑
    而且生父似乎是製作人
    製作人可以賺這麼多錢一直供養他們嗎
    我之前還在想 會不會是她媽媽有很多個金主呀~@@

    橋福大樓的房子應該要三千萬元吧 (印象中)

    不過她們想過那樣的生活 就會想辦法去生出那些錢
  • 我覺得她媽情人的元配才最可憐
    我是看報紙的
    上面還大剌剌寫著她媽和那位邱先生
    常常雙雙出入在地方上
    反而元配邱太太很少看到

  • 她媽這把年紀還能鳩佔鵲巢,我要有她一半功力可能就不愁吃穿了•
  • 好像是時報週刊率先報導的?
    ㄞ~ 人家壹週刊挖到獨家 讓他們很沒面子吧 所以在一週以後也不甘示弱"爆內幕"
    好笑的是 報導上寫這事早就是"地方上公開的秘密"
    這麼說不少記者也早就知道這件事吧 當初只是覺得沒報導價值或不敢得罪有權有勢的大家族所以不報?

    媒體落井下石的功力真是叫人嘆為觀止

    不過怎麼說壹週刊都比較厲害 它至少是挖獨家
    其他媒體呢 只會跟在後頭炒冷飯
  • 第1次當第3者是無知
    第2次當第3者是無恥

    大眼淚姐姐~

    我舉雙手贊成這說法呀 ^^
  • 八卦滿天飛
    八卦滿天飛
    請問侯媽媽發生什麼事啊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原來他們母女住在僑福大樓
    何麗玲也住那棟耶
    那房子以侯的薪水應該是買不起的吧@@
  • 好想看侯媽的照片耶....很美聽說跟侯佩涔很像..
    不知有誰能提供一下耶...^^..

    ======================
    去買今天的蘋果日報吧~^^

    我對侯佩岑的印象越來越差了...拜金女!!!
  • 大眼淚說的好.
    "第2次當第3者是無恥"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我媽說...
    侯佩岑的生父在她年輕的時代〈大約70年代〉
    的確是台灣相當紅的製作人
    不過從80年代到目前,應該已經淡出演藝圈了.
    沒看到他有擔任什麼節目的製作人.

    林月雲以前飾演過"愛的進行式"裡面媽媽的一角
    把劇中賢妻良母的角色詮釋得相當好
    "愛得進行式"大約是每週播放一次,播了好幾年.

    70-80年代台語劇演員要賺很多錢非常不容易.
    好像是當時有限播台語劇和台語歌曲的政令.
  • 有包容心是件好事
    但是有些價值觀是不能打破的
    這些價值觀維繫了社會正常的運作
    如果被破壞.....
    試想一個男的可以合理的擁有好幾個情婦
    只要他有能力....
    而一名女子誰有錢就跟誰,不用在意他是否結婚....
    雖然侯媽媽被批評得讓人不忍
    但無法因此而將這種行為合理化
    有些行為,可以同情,但不能原諒。
  • 我對侯佩岑的印象越來越差了...拜金女!!!

    ***

    這樣說是不是未免太武斷? 1. 誰不拜金? 2. 看過`大和拜金女`沒有?
  • 之前還把她媽講的很可憐
    什麼不被祝福的第三者
    獨自扶養、苦心栽培侯佩岑長大
    還讓她出國念書…

  • 她媽媽是第三者本來就不是什麼正確的事
    而且還是搶自己朋友的老公
    問題是侯佩岑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父母是誰吧??
    所以她父母的行為應該也不關她的事


  • 男人本性就是色的...
    但只要女人堅守自己的原則,就可減少外遇..
    如果真的相愛,對方怎不會為你離婚..
    怎忍心你當小的..
    只能說手段高長的漂亮,做錯事大家觀點會不一樣
  • 男人也要堅守原則
    不要出事就讓女人頂
    超沒種...


    我覺得可憐的是侯佩岑
    自己的母親被人家這樣說
    她一定很痛苦
  • 這只是一個freetalk
    大家也只是說出自己的看法...
    公道本就自在人心
    當事人的大太太都沒說什麼..我們當然也不需去爭論什麼..
    但當人家婚姻的第三者本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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