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命案!

電視上說兇嫌可以不被判刑
那法律太...
前幾天我才看到一個阿拉伯ㄉ新聞
一名男子強暴駱駝
就被判刑坐牢
還有鞭型ㄟ
台灣法律要修改一下ㄌ..
  • Pink Spur
    Pink Spur
    像大陸...
    偷盜國家保護文物--死刑
    強暴--死刑
    傷害外國人--死刑
    執刑時是公開的,大家都可以去看,有警惕的作用

    反觀台灣,甚麼都講人權
    這種人有資格跟人家講人權嗎?
    那種人權團體不過只是想出風頭!
    建議他們有空去幫流浪狗洗洗澡找找主人倒是真的
    法律真是要改改了,不是甚麼都要學歐美國家..
    廢除死刑?等台灣人民的整體素質能達到人家的90%再來討論吧!
    現在應該補補法律漏洞,讓法律制度更完善!
  • 我是覺得那種性變態 性慾過強的
    入獄後應該施予"化學性去勢"
    就是用賀爾蒙讓他們變得女性化
    "永垂不朽"
    而且見到女人一點興趣也沒有
    這樣才能保障他不再犯

  • 阿拉伯好像只要強暴犯
    就當眾人ㄉ面去勢..
    台灣是不是阿兵哥犯罪就判比較重
    強暴是唯一死刑吧..
  • 都去死一死吧
  • 什麼少年沒有判斷力,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覺得現在就連幼稚園的小孩都很聰明了
    難道國中國小生會不知道強暴強盜是犯法的嗎?
    台灣判的刑太輕了!!!!!
  • 所謂人權團體
    定義:唯恐天下不亂
    性質:作秀,沒事找事鬧
    目地:把台灣推向死亡的地步
    我們應有的警愓: 人權團體比三十年前的共產黨更可怕,我們應徹底的唾棄他們將他們趕出台灣
  • 我是希望能發明一種程式,能查出他/她有沒有犯過罪,而且是不限制任何人使用,我知道像這樣的東西只有有權的人才能使用,可是看到現在的社會就很怕以後結婚遇到一位嫌疑犯,哪時候死的都不知道咧!雖然說人都會有犯錯的時候,要給別人機會,但我從懂事開始,看新聞不是強暴案就是一些看了會讓人害怕的新聞,使我對現在的社會非常灰心,而且那些人被關了幾年之後出來又都會再犯(雖然不是每人都這樣)但是前科累累的人真的是非常的多,唉~有種無力的感覺! 不知大家看的懂不懂啊!
  • 路人N
    路人N
    唉呀~我們的人本教育團體這會兒怎麼都不見啦~
    對學生要用愛心耐心,絕對不能體罰學生ㄛ~
    因為學生還小不懂事,我們要用包容心去原諒他們喲~
    那吳老師的遭遇,誰能還她一個公道???
  • 芭樂多
    芭樂多
    黃嫌ㄉ父親自殺ㄌ..可是警方沒把消息透露給黃嫌...怕他情緒更低落(幹嘛對他那麼仁慈)如果是我ㄉ話我一定要告訴黃嫌...讓他知道他把他爸害ㄉ多麼慘...父母親是永遠不會看不起自己ㄉ小孩..問題是黃嫌自己讓社會大眾鄙視他...讓他爸抬不起頭..真該對他處以凌遲....哼...氣死我ㄌ
  • 看到他爸自殺真不知要說灑?
    才十幾歲就會殺人.強姦!長大後他會不會是第二個陳進興泥?
    我覺ㄉ判死刑啦!!
    而且死刑不能廢除,不然他們那些犯罪ㄉ人會想說
    沒關係!反正我被關一關搞不好還可以遇到一ㄍ大赦也不用關那ㄇ久!還是好漢一ㄍ繼續犯案!
    那誰還來保護我們這些老百姓?難道我們人微命賤活該送死嗎?
  • 養子不教誰之過?
    小孩教好也不致發生此事
    此人已非犯ㄌ一次又一次
    若不是再犯豈不就逃ㄉ法網
    法網之外該有人情
    尋死
    不如發揮最大ㄉ誠意
    替兒子贖罪
    好好ㄉ活著賺錢
    將錢用在這些受害者身上
    不是尋死規避責任減低大眾對你ㄉ苛責
    數字不是由加害者決定ㄉ
    應該給受害者決定精神賠償ㄉ數字立予典範
    錢不能彌補失去ㄉ生命
    卻可已幫助更多生命
    這才是黃爸爸應該做ㄉ事


  • 看到大家那麼生氣~
    偶也素!!
    只覺得台灣的法律好像太講究人權...
    以至於所判的刑,都粉輕~
    也太保護青少年,好像都把他們當白痴~
    以為他們什麼都不懂!!
  • 偶覺得除了死刑不可廢除以外,還有需要重視的地方,那就是關於指紋建檔ㄉ問題,其實不是全民指紋建檔就不費有犯罪,而所謂"犯罪"的人到底佔全民百分比是多少??不能以一概全,司法如果不公正的話,以台灣現今社會這種濫用資源的情況下,可能費有更糟的狀況會出現,今天可能因為出現一枚指紋而破案,但全民指紋建檔後有可能會偽造一枚指紋而讓你入獄,所謂人權並不是只保護那些犯罪的人而已,更應該是保護好人,現在做官的只講求在他自己任內完成他自己覺得可以名垂青史,可以在國際傳為美談的事,根本不管事情該如何做,政策要如何推行,而只有愚民,只告訴大家指紋建檔是如何如何的重要,只會乘著發生重大的社會事件時,告訴百姓就是因為沒有指紋建檔才費有這種事發生....沒有官員會告訴偶們司法是如何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如果能做到國家司法具公正性,那麼就應該加強犯罪的刑責,從小教育民眾的是何謂守法,因為社會不斷的在變化,真的不是父母管教就夠了,不是事情發發生了才在那邊痛罵嫌犯..為時已晚,怪了,話怎麼突然多了..唉!
  • 我有個不錯的建議
    那個法官當年如果沒有判到死刑的當年考績乙等
    同上,檢查官如果起訴犯人被判死的,一樣考績乙等
    連續三年乙等者解除其職務
  • 被強暴的女生不是可憐...
    而是不幸....
    可憐的是那些強暴犯...
    連自己diy都不會....
    這種人就該閹掉然後把"它"做成肉丸叫他自己吃下去!
  • 兇手確實令人髮指,所以輿論也是給予嚴厲滴批判~~
    但是偶十分反對"指紋建檔"~~~~
    根本是二回事~~~~
    為了少數犯罪,讓全體人民成為犯罪滴"嫌疑犯"~~~
    這是那門子的理論~~~
    連歐美各國也不敢以此來違反人權,慎至大陸也沒有,難到比對岸滴共產國家還不如~~~~
    如果人民所選出來的政府把人民都當成犯罪滴嫌疑犯,那這種政府還不如不要~~~
    "一邊一國的政府"反而比"一個中國的政府"還沒有人權,還敢稱為"民主進步"黨,甘脆改成民主退步黨~~~~
    所有人民到最後可能變成"全民公敵"的劇情一樣,被政府撥奪所有的隱私,成為籠中鳥摟~~~~~
  • 人權應該是要用在適合的地方吧
    死刑一廢
    有心犯罪的人更加囂張
    那可憐無辜的老百姓人權何在
    人民太過自由
    政府說了什麼做了什麼都要抗議
    有時倒不如政府實行法令要硬派一點才會得到效果
    強暴犯最好找人雞姦他在去勢
    他都侵犯別人的人權了
    這種人也不需跟他講人權了吧
    現在犯罪年齡低的讓人寒心與恐懼
    小小年紀就能如此兇殘
    可憐了那位女老師
    她的家庭
    還有兇手倒楣的父親...
  • 就是因為沒有全民資料,沒有指紋建檔,這個案子的兇手才會找了八年才找到!!!
    而且,要不是剛好其中有人再犯,被抓到建了檔,還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呢!
    若今天是你家的人被殺害,卻因為沒有指紋檔案,空有兇手留在你家人身上的指紋,卻沒有東西可以比對時,你還會說建立指紋檔不對嗎?...那時就會換你大罵為什麼沒有建檔,查不出殺你家人的兇手了!!!
    現在的指紋檔案,只有男生有當過兵的人才有,你以為犯人只有男人嗎?女人也有可能,沒當過兵的小男生也有可能!!!
    為了保障大多數良好國民的安全,我覺得相當程度的不便是應該的,就像定立嚴格的法律,只要你不犯法,你擔心什麼呢!?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