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週報》記者 山木 文
本報以“瑪花纖體不減肥反增肥”為題,報導了長沙的肖女士在長沙瑪花纖體進行將近4個月的魔鬼減肥功課之後,肖女士不但沒有瘦身,體重反而增加了1.5公斤,並且還出現腰痛等症狀。
經過本報報導後,瑪花纖體退還了肖女士部分費用,但對肖女士腰痛病不予賠償。無奈之下,11月25日,肖女士委託律師致函瑪花纖體公司以及其公司瘦身代言人趙薇,並要求其在7日內給予答覆,但至今沒有得到瑪花纖體公司和趙薇的任何回復。
12月18日上午,肖女士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瑪花纖體公司和代言人趙薇對消費者不予答覆,明顯是不把消費者的權利放在眼裡。“下一步我將起訴瑪花纖體公司以及代言人趙薇”,肖女士說,“是趙薇的‘虛假’宣傳廣告誤導了我,不但浪費我的時間和金錢,還讓我落下了腰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