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

<img alt="yes" height="50"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ckeditor/plugins/smiley/images/fg/fgicon_24.gif" title="yes" width="50" /><img alt="yes" height="50"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ckeditor/plugins/smiley/images/fg/fgicon_24.gif" title="yes" width="50" /><img alt="yes" height="50"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ckeditor/plugins/smiley/images/fg/fgicon_24.gif" title="yes" width="50" /><br /> 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br /> 那被你殺的人他們也不想死阿<br /> <br /> <br /> <br /> <br /> 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br /> 2015年02月10日12:29 (更新:鄭捷說法、宣判時間)<br /> <br /> 新北地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鄭捷犯下的4死22傷血案,法官上午在聽完律師與檢察官的言詞辯論後,要鄭捷表示對自己的犯行意見,鄭捷首度說:「對於我的行為,我已經無法彌補,如果可以,我願意接受心理諮商,如果可以出去,我不會再殺人。」鄭捷語畢,旁聽席上的死者家屬、傷者,均憤慨痛罵「屁啦」、「你怎麼可以出來?」<br /> <br /> 法官最後決定全案在3月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br /> <br /> 今天開庭時,鄭捷的委任律師梁家贏、劉繼蔚先後發言,梁家贏請求法官判處死刑外適當之刑,劉繼蔚則以「求其生而不可得」反問檢察官:「若沒做過求其生努力,如何能用這句話判人死?」<br /> <br /> 律師梁家贏向法官說,鄭捷年僅21歲,思維模式和智識程度與未成年人無異,犯案前面臨超出他能承擔的生活壓力,犯案後有意投案,且偵審中都自白犯行,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良好,也沒有人格疾患,並非沒有矯正、教化可能性,判處死刑沒辦法防止隨機殺人的發生,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之外適當之刑。<br /> <br /> 律師劉繼蔚則說:「鄭捷有說過,如果能重來一次,他不會立下誓約去殺人,先前法院許多死刑案例都提到一句話『求其生而不可得』,但想問檢察官跟外界,大家有沒有做過『求其生的努力』,如果沒有做過求其生的努力,那如何能用這句話來判人一個死?」<br /> <br /> 劉繼蔚並指,鄭捷在犯案過程中,沒對個別被害人發生激烈衝突、或是殘暴的虐殺,鄭捷所反映出的,是現在年輕人在空乏、虛無的成長過程中造就這個體有侵害社會的危險。<br /> <br /> 傷者史艾芙琳上午特地帶著被鄭捷刺傷的驗傷單來旁聽,她說,帶驗傷單是想讓法官知道她受到的痛苦與身心折磨,希望法官能盡快給被害人公道,雖然她不能判鄭捷死刑,但她相信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 而鄭捷今天則是戴著黑框眼鏡,穿著灰色T恤、黑長褲出庭。<br /> <br /> 今天的言詞辯論的檢辯爭點預計將有:鄭捷犯案時精神狀態是否喪失或耗弱,有無可因此減刑的事由?在我國簽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後,判處死刑是否符合公約精神?適不適當?又鄭捷到底有無矯正教化的可能性。(孫友廉 游仁汶/新北報導)<br /> <br />  
  • 我覺得對那些無辜往生者何其殘忍啊 因為只為了一時的好奇而種下這麼多人的悲劇啊 所以法律是給他一個機會讓他在裡面好好反省
  • 殺了人還想出來?<br /> 這些被無辜殺害的人有多倒楣<br /> 誰也不想被任何人傷害<br /> 講這種話 真的是心理有問題<br /> 再出來不是傷害更多人
  • 酒駕出來還不是繼續酒駕<br /> 殺人犯出來還不是繼續殺人<br /> 強姦犯出來還不是繼續強姦<br /> 很多事發生當時引人公憤<br /> 下一秒只要裝個可憐假裝悔改<br /> 就會被原諒了~
  • 鄭捷:如果可以出去 我不會再殺人<br /> 但我不想讓你出來呀~~~~<img alt="wink" height="37"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ckeditor/plugins/smiley/images/fg/fgicon_4.gif" title="wink" width="41" /><br /> 你自己敢保證如果再犯"任何"罪刑<br /> 立馬自己凌遲處死嗎
  • 如果被殺的人能復生<br /> 這個如果會成真嗎?<br /> <br /> 殺人不被判死<br /> 已是加害者的護身符<br /> 台灣的法律是法官自由心證<br /> 好像法官就是法律<br /> 法官判決有問題<br /> 應該被連坐處分<br /> <br />  
  • 千萬別讓他再出來了,否則沒人敢去百貨公司逛,<br /> 也沒人敢搭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別再出來害人了!
  • 沒有虐殺這種話都說得出口<br /> 令人生氣!!!!<br /> 我也覺得他不會被判死<br /> 現在的法官都不知道在大愛個什麼勁<br /> 殺人都不用償命<br /> 是不是在告訴大家可以自己動用私刑?<br />  
  • 如果可以<br /> 我想大家就會當場在捷運站打死他<br /> 省得聽他在那邊吠<br /> 還用我們的納稅錢養他幫他請律師<br /> <br /> 明明就現行犯還有什麼好辯護的<br /> 明明兇手現場抓到了<br /> 被害者現場死了<br /> 還要審這麼久<br /> 他要死就讓他死吧<br />  
  • 如果有那麼多如果<br /> <br /> 還會發生那麼多事嗎= =<br />  
  • 根本是為了脫罪講的...
  • 不管能不能出去或是得終身監禁,希望他可以思考要如何用一輩子來贖罪和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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