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懲罰這父親, 會太過殘酷嗎?

<p class="first" id="yui_3_9_1_1_1403753698484_599"><span style="font-size:14px;">美國一個心不在焉的父親,把幼兒忘在車子裡ㄧ整天,導致小孩被熱死,警方以蓄意殺人罪移送,有人認為懲罰一個犯了無心之過,已經非常痛苦的父親,未免太過殘酷。</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14px;">意外發生在上個禮拜三,(哈利斯)照例在上班途中順帶送一歲多的兒子去托兒所,這天,他恍神了,在速食店用完早餐之後,直接開到辦公室,忘了兒子還在後座,中午休息的時候,他打開後車廂放東西,還是完全沒有想起兒子在車上,等到下午四點多下班時,他才發現在後座嬰兒椅上的兒子已經昏死,當時,孩子已經在車上七個多小時,當天平均氣溫大約攝氏不到27度,但是中午最熱的時段,超過33度,糊塗父親發現自己的無心之過時,兒子已經死亡。</span></p> <p id="yui_3_9_1_1_1403753698484_680"><span style="font-size:14px;">警方雖然同情,還是決定以虐待兒童以及謀殺罪法辦,有人為這個心碎的父親請願,已經吸引幾百人連署,不過警方認為全案有許多疑點有待釐清,究竟是無心之過,還是另有隱情,需要更深入調查。(圖片取材自網路)</span></p>
  • 我覺得自己的親人親手照成的意外 當然要罰啊 但是失去自己的親人已經很難過了啊 所以還要面對這種酷刑 很殘忍啊 我是覺得以後要多加小心啊 因為生命是不能開玩笑的啊
  • 要處罰但罪刑感覺有點過於嚴重<br /> 也許是想殺雞儆猴吧<br /> 不過竟然可以忘記孩子的存在那表示他是不是也沒有很在乎
  • 雖然不是故意的<br /> 不過我想良心的譴責就足以讓那父親一輩子難過了<br /> 不過法律的約束就擺在那<br /> 該執行的還是要執行<br />  
  • 說到恍神<br /> 常常在馬路上看到沒有在恍神的大人<br /> 牽著小孩   或是騎車載著小孩   光明正大的闖紅燈<br /> 光明正大的由慢車道切到快車道要左轉    但路段屬於需二段式左轉的<br /> 這種的................是不是該罪加一等?<br />  
  • 無法投票<br /> 如果是無心的,太過殘酷,<br /> 但如果是有心的……<br /> 只是,真的會忘了 小孩在車上嗎?<br />  
  • <p>說實在 工作這麼多年後</p> <p>我不得不說 有的男生的個性真的很神經大條<br /> 說不定是有注意力缺失的問題<br /> 忘東忘西 提醒他的時後才說 啊 對吼...<br /> 闖禍了 才一臉茫然愧疚或是歉意的看著你...<br /> <br /> 這件事的那位爸爸可能也是這種個性的人<br /> 我想真的不是故意的吧 <br /> 孩子熱死 因為他死得那麼慘 相信對他就是一個最大的懲罰<br /> 父母親非故意過失導致孩子受傷或死亡 要不要用法律處罰<br /> 其實還是要再視情況而定吧<br /> <br />  </p>
  • 我覺得要罰耶<br /> 為什麼他都不知道這個小孩已經待在車上熱死了呢<br /> 放了超過七個小時都還沒想起<br /> 就我所知<br /> 我覺得這個爸爸是否還沒準備當一個爸<br /> 似乎沒有把自己的小孩在心裡放得很重要<br /> 但我覺得其實最空苦的應該是他爸<br /> 其實警察別把他說成是旭異殺人那還好<br /> 但這我感到同情
  • 這則新聞我有看到<br /> 我選"<span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arial, 新細明體;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16px;">不會, 應該要罰"<br /> 這則新聞還有後續<br /> 那位父親有幫兒子投保鉅額保險<br /> 新聞還說他有在網路搜尋過"小動物困在車內多久會死亡的紀錄"<br /> 還滿多疑點的 <br /> <br /> 而且真的愛小孩的話</span><br /> 不可能會忘記小孩在車上吧<br /> 七個小時有點太誇張了<br /> 應該會自己的行為負責受罰
  • 無心之過可以害死一個人<br /> 千萬不要以為是無心就算了<br /> 人命關天耶<br /> 沒有處罰怎麼能讓其他人警惕
  • 忘記小孩這件事真的太跨張了<br />  
  • <blockquote style="bord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ibow 的話: <br />   <p class="first" id="yui_3_9_1_1_1403753698484_599"><span style="font-size: 14px">美國一個心不在焉的父親,把幼兒忘在車子裡ㄧ整天,導致小孩被熱死,警方以蓄意殺人罪移送,有人認為懲罰一個犯了無心之過,已經非常痛苦的父親,未免太過殘酷。</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4px">意外發生在上個禮拜三,(哈利斯)照例在上班途中順帶送一歲多的兒子去托兒所,這天,他恍神了,在速食店用完早餐之後,直接開到辦公室,忘了兒子還在後座,中午休息的時候,他打開後車廂放東西,還是完全沒有想起兒子在車上,等到下午四點多下班時,他才發現在後座嬰兒椅上的兒子已經昏死,當時,孩子已經在車上七個多小時,當天平均氣溫大約攝氏不到27度,但是中午最熱的時段,超過33度,糊塗父親發現自己的無心之過時,兒子已經死亡。</span></p> <p id="yui_3_9_1_1_1403753698484_680"><span style="font-size: 14px">警方雖然同情,還是決定以虐待兒童以及謀殺罪法辦,有人為這個心碎的父親請願,已經吸引幾百人連署,不過警方認為全案有許多疑點有待釐清,究竟是無心之過,還是另有隱情,需要更深入調查。(圖片取材自網路)</span></p> </blockquote> <br />  小朋友就是因為沒自己生存的能力<br /> 所以為人父母的才必須小心照顧他們健康的長大<br /> 文中的父親到底是在搞什麼連自己車上的孩子都沒發現<br /> 就算他因為自己的疏失萬分痛苦但卻也殺死了一條小生命
  • <strong>我覺得要好好懲罰這位父親~<br /> 也太粗心了吧!竟然把小孩忘記在車上...<br /> 可見他多不用心~所以一定要懲罰他以示警惕才行!<br /> 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悲劇了</strong><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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