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狂想曲的話:
    yulica的話:
    2007年:李老師和先生離婚

    原因應該也會說是個性不合吧
    這句話真好用
    看來他們結婚前都沒交往過
    才會不知道彼此的個性
    ----------------------------------
    對呀~好扯哦...
    那不就在半年左右,搞不好度蜜月回來就攤牌.
    交涉,然後辦離婚...很趕耶.
    =============================
    一定是那顆頭壞了這樁陰緣~~
  • yulica的話:
    蘋果的報導裡寫:

    賴小樹接受《蘋果》記者採訪時,坦承去年九月與前妻離婚,但強調是因個性不合、非因第三者,與李女只是朋友;對網友的誹謗、攻擊,他不排除提出告訴。李女也已委託律師處理。

    切~
    我才不信他們是清白的.....
    ====================
    +1

    我也不信!!!

    如果真的不適合~~
    那也太巧了吧!
    兩人都在2007年離婚~
    更扯的是李老師才結婚可能不到一年的時間,就離婚了!
    挺誇張的~
    他們只是在替自己找藉口而已!!
    他們有沒有在一起?
    自己心知肚明~

    他們遲早會有報應的拉!!



  • 這兩天死盯著最新鄉民情報還真過癮耶
    心得感想是覺得前妻的做法low掉了

    我十分能體會前妻被背叛的痛苦,憤而想做出毀掉這對狗男女的舉動
    老實說,不管對與錯,背叛就是背叛,外遇就是該死
    這樣的迎頭痛擊,我心裡也幫前妻喝采鼓掌
    好阿!!終於有報應了吧!

    但,我認為真正的報復作到這樣的層次是不夠,這麼作只會讓男方更加肯定當初背叛前妻是正確的決定
    只會讓男方對女老師產生更牢不可催的疼惜憐憫愧疚,而他所作出對不起小孩家庭的事都會被合理化
    就算是受到外界的打壓,痛苦也只是短暫,
    你看陳冠C,璩美鳳不是也活得好好的
    甚至還不比以前差........,所以在我眼裡這算是不怎麼高明的報復,但還是恭喜她目的真的達到了!!

    但這或許在未來前夫哪天想爭取小孩時,
    對法官提出前妻在網路的公然侮辱也提供了
    一個的不利因素
    大家也知道,台灣法律是保護誰的吧?!
  • 個性不合還不合13年
    個性合不到一年就離
    見鬼了....這對東西不簡單死不認錯 
    老天爺  快治他們吧
  • 攝影師緋聞網路發燒事件   
    2006/04:賴小樹為客戶李姓女老師拍攝訂婚宴,李老師6月結婚
    2007年:李老師和先生離婚
    2007/09:賴小樹與妻離婚
    ================
    我比較在意的是 
    2006/04到2007女方離婚&9月男方離婚  這中間......
    有OOXX事情嗎??
    這才是整個事件的關鍵時間點吧 
    畢竟這段時間也不算太短
    而且  若有重疊到這段時間點上
    那....不就是可以喊賓果???????

  • tiffanychang的話:

    但這或許在未來前夫哪天想爭取小孩時,
    對法官提出前妻在網路的公然侮辱也提供了
    一個的不利因素
    大家也知道,台灣法律是保護誰的吧?!
    =======================
    我記得前妻好像沒有用什麼辱罵的字眼?!

    她只是在陳述一件事

    雖然前夫說事實並非如此,倆邊說法不一

    但是應該沒辦法判前妻什麼罪吧?
  • 可是我對前妻有些問題,她有裸照為什麼不拿出來?是她亂掰的?還是刪除了?

    這是拿來堵那對姦夫淫婦的最好證據啊,就算告不成他們,他們人生也黑一半了。
  • 啥~?!女老師已經離婚了?!
  • 女老師已經離婚了???
  • 眼睛真酸
    眼睛真酸

    結婚不到一年就離婚..

    那天包禮金的親友.   

    心中覺得很OOXX吧...

  • 中天新聞有這則新聞耶
    但是是偏向男方那邊的

    其實他們要提告  這點我倒覺得很好
    因為話是不說不明的
    一旦告上法庭
    反而可以檢驗出他們到底有沒有婚外情

    結婚沒多久就離婚了
    該不是前夫也發現該事了吧@@

  •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的話:
    可是我對前妻有些問題,她有裸照為什麼不拿出來?是她亂掰的?還是刪除了?

    這是拿來堵那對姦夫淫婦的最好證據啊,就算告不成他們,他們人生也黑一半了。
    ------------------------
    依前妻的呈述是說在那顆樹的電腦裡看到的

    若他刪了或直接將電腦formet掉,根本死無對證

    而且前妻並沒有罵他們,最嚴重的字眼是要看他們如何幸福之類的。

    褥罵的幾乎都是網友,再說,除非他們這一對X男女可以提出沒有特別關係的證明,否則光是片面的否認,根本告不了前妻。

    但,他們可以告的了網友公佈私人的網址及照片

    我沒學過法律,以上只是猜想∼若有出入請勿見怪
  • 中午的新聞有出來耶
    大家快看
  • 厚..
    我家沒有第四台.不能看..
    氣死我啦...

  • 看不到ˊˋ 公司電腦也沒音效卡 

    希望晚上有重撥

  • 剛看到中天新聞有報導
    雖不知來龍去脈
    但進來簽一下^^"
  • 剛剛在BBH看到討論

    有人留言:

    不是到真的受不了了
    沒有一個太太願意這麼玉石俱焚吧
    更不忍的是  她好像被逼著寫道歉文
    連新祕在自己部落格轉貼都接到自稱是律師電話施壓
    我想前妻現在應該...


    然後就有人問前妻跟新秘有何關係

    回:
    有一位熟悉他們的新祕帛方
    在自己的部落格寫這件事情
    昨天晚上七八點
    接到一位自稱律師的女生電話
    說他觸犯法律哪幾條
    一定要刪文  否則將對她....
    新祕問她是哪間事務所她沒回答
    不過新祕還是很害怕把文章給刪了


    這....這叫施壓嗎?
  • @@新聞報了喔~

    好想看喔!!
  • 糧草徵收人的話:
    昨天晚上也是中天新聞
    底下的跑馬燈有寫
    "杜正勝的X子杜XX騎重型機車與車對撞,人飛出去當場死亡"
    我和我媽從椅子上跳起來

    還是希望大家都平安啦~
    ==============

    網路新聞上都沒寫耶??
  • 新聞說  老師已經離婚了耶
    真的嗎?????
    新聞很簡短
    還有訪問賴攝影師
    攝影師說並不像網路上說的那樣
    他跟老師只是朋友的關係
    沒有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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