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大家也別靜坐了~怕他們撐不住
就來公投"選舉不公,重新選舉"
請看以下公投法的規定,阿扁之前就是用"總統交付"這招,那我們可以用"人民連署"這招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投票案提出方式有哪幾種?
依公民投票法第9條至第17條及第27條的規定,其提出方式可分為「人民連署」、「立法院提案」、「總統交付」三種。
人民連署提出的公民投票案程序如何?
依公民投票法規定,有關提案、連署人數及程序,分別如下:
提案-
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的千分之五以上 (約77,000人);地方性公民投票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連署-
全國性公民投票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 (約770,000人);地方性公民投票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