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冠華公開道歉了..

三點半直播的道歉現場

但是說真的我實在感覺不出
他對方文琳的歉意和悔意
只是站出來向媒體把事情說清楚而已

  • 多此一舉
  • 噁心的男人

    剛剛看到馬上轉台

    還是看jolin跳舞比較好看
  • 沒用
  • 太慢道歉了吧..
    爛人..
  • 站出來是為了讓自己還有混一口飯吃的機會

    怕被全台PUB封殺,所以只好厚著臉皮站出來
  • 一開始就一直對媒體說抱歉
    還說他對媒體其實沒有怪罪
    還有對方文琳的影迷和支持者抱歉

    于冠華為方文琳寫的第一首歌
    就叫做背叛

    這個爛男人實在是.
    現在他好像是已經辦了離婚手續
    但暫時還是會住在原來的地方
    說是為了小孩的成長和教育吧..

  • 這種爛人的話實在不值錢
    就算真的有「道歉」的動作    也會讓人質疑他的誠意
    畢竟事情發生後    他的第一動作就是避不見面
    任憑無辜的老婆獨自面對這一切
    這就已經說明了這個人沒擔當
  • 道歉也沒用了
    已經被原諒了一次
    再犯已經不值得同情了
    可悲
  • 轉自:東森新聞報
    于冠華婚姻和家庭陷入混亂,可以說是罪魁禍首的緋聞女主角李女,對這些似乎毫不關心,只擔心自己觸犯「通姦罪」而吃上牢飯。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女周一受訪時,得知和于冠華婚外情會曝光,就將所有問題推給于冠華回答。她身邊的親友則透露,李女其實是擔心牽涉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中的「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這個女的還是人嗎?!
  • 這個第三者真的不是人
    只擔心自己的狀況,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
    看了真的很氣,很替方文琳感到不捨和難過...
  • 講再多都沒用,
    如果要道歉,當初別做錯事不就好?
  • 他一再的和各方道歉
    還說    他每個月都有賺錢轉交給方文琳
    我不是沒擔當的男人.....
    已經於今天上午去淡水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了


    ~~~~~~~~~~~~~~
    你忘記補充    你是個愛偷吃的男人
  • 如果東森新聞報導屬實~並未偏頗
    那李女這麼說也是保護自己
    畢竟他不是藝人~不需要面對記者,也不需將事情攤在陽光下讓大家評論自己的行為
  • 那位女性怕惹事上身就不要做...
    怎麼樣做是正確對自己好的會不知道嗎?
    (僅針對這次事件而言)
  • 現在是要演給誰看阿?!

    沒有擔當的男人.爛透了!

    今天報紙有刊出他寫給方文琳的紙條.

    真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紙條.

    其中居然還寫"最後離婚收場希望媒體能滿意"

    難道他覺得是被媒體陷害嗎?

    真是死不知錯的爛人!!
  • 轉貼自:東森新聞報

    方文琳昨(10)日現身面對媒體,道出她和于冠華協議後的決定離婚,被問到男方道歉了沒?她低頭沉默許久,才發出聲音說「口頭上沒有,書面上有」。據蘋果日報報導,于在報導公佈前一天,留下紙條說抱歉,但接著他都沒出面,也沒和方聯絡,反倒是人在美國的于媽媽,透過越洋電話代兒子向媳婦說抱歉。 

    于冠華偷腥被發現後,沒有出面解釋,還留簡訊給合夥人說「我會出國先請長假謝謝了」,似乎想出國逃避。前晚他和方文琳會面,討論這段婚姻要如何走下去,歷時一至兩小時,最後兩人決定離婚,因偷腥有負女方的于冠華,卻始終沒正面向方文琳說對不起,也沒作任何解釋,甚至說任何話挽回、請求原諒,到底在嘴硬什麼?令人好奇。 

    不過雖然嘴硬不說對不起,據報導,于冠華在帶女上賓館曝光前,就曾留紙條和方文琳說抱歉,內容和他昨日發的聲明稿差不多,多了對不起的字句。前晚兩人談完各自回房,于媽媽還打了越洋電話,幫兒子道歉,表示不希望兩人離婚,方文琳則說,她不要他們道歉,以後大家還是一家人,暑假還是會帶女兒去美國看婆婆,她也可以回台灣看他們。
  • 方文琳的布落格

    http://www.babyhome.com.tw/yoyo--weiwei
  • salu的話:
    那位女性怕惹事上身就不要做...
    怎麼樣做是正確對自己好的會不知道嗎?
    (僅針對這次事件而言)
    ∼∼∼∼∼∼∼∼∼∼∼∼∼∼∼∼∼∼∼∼∼


    猛點頭認同!!!
    明知錯卻要犯,不值得同情
  • 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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